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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食禁第十一

所属书籍:医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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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卷第一
卷第二
卷第三
卷第四
卷第五
卷第六
卷第七
卷第八(手足)
卷第九
卷第十
卷第十一
卷第十二
卷第十三
卷第十四
卷第十五
卷第十六
卷第十七
卷第十八
卷第十九
卷第二十
卷第二十一
卷第二十二
卷第二十三
卷第二十四
卷第二十五
卷第二十六
卷第二十七 养生
卷第二十八 房内
卷第二十九
卷第三十

《博物志》云:杂食者,百疾妖邪之所钟焉。所食愈少,心愈开,年愈益;所食弥多,心愈塞,年愈损焉。

《养生要集》云:高本王熙升和日食不欲杂,杂则或有犯者,当时或无交患,积久为人作疾。

又云:饮食冷热,不可合食,伤人气。

又云:食热腻物,勿饮冷酢浆,喜失声嘶咽。(嘶者,声败也。咽者,气塞咽也。)

又云:食热讫,勿以冷酢浆嗽口,令人口内齿臭。

又云:食甜粥讫,勿食姜。食少许即猝吐,或为霍乱。(一云勿食盐。)

又云:置饴粥中食之,杀人。(《食经》云:此说大乖,恐或文误也。)

又云:膳有甘味,三日勿食生菜,令人心痛。(饴糖属也。)

又云:干秫米合猪,肥食,使人终年不化。

又云:小麦合菰食,复饮酒,令人消渴。

又云:小麦合菰米(菜)食,腹中生虫。

又云:小麦不可合菰首,伤人。

又云:蒜勿合饴饧,食之伤人。

又云:食乔麦合猪肉,不过三日成热风病。

又云:生葱合鸡雄鴩食之,使人大窃,终年流血,杀人。

又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

又云:葱桂不可合食,伤人。

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

又云:生葱不可合食鲤鱼,成病。

又云:生葱食不得食枣,病人。

又云:啖陈薤并食之,杀人。

又云:葵菜不可合食猪肉,夺人气成病。

又云:陈薤、新薤并食之,伤人。

又云:葵不可合食黍,成病。

又云:五辛不合猪肉、生鱼食之杀人。

又云:凡辛物不可合食,使人心疼。

又云:诸刺菜不可合食麋肉及虾,伤人。

又云:梨苦菜合生薤食,身体肿。

又云:芹菜合食生猪肝,令人腹中终年雷鸣。

又云:戎葵合食鸟子,令面失色。

又云:干姜勿合食兔,发霍乱。

又云:食甘草勿食无及蓼交,令人废其阳道。

又云:食蓼啖生鱼,令气壅或令阴核疼至死。

又云:蓼叶合食生鱼,使人肌中生虫。

又云:芥菜不可共兔肉食,成恶邪病。

又云:生菜不可合食蟹足,伤人。

又云:栗合生鱼食之,令人肠胀。

又云:李实合雀肉食,令大行漏血。

又云:乌梅不可合猪膏食之,伤人。

又云:李实不可合蜜合食,伤五内。

又云:枣食不得食生葱,痛病人。

又云:杏子合生猪膏,食之,杀人。

又云:菰首不可杂白蜜,食之令腹中生虫。

又云:茇实合白苋食之,腹中生虫。

又云:虾不可合食麋肉及梅、李、生菜,皆痼人病。

又云:诸螺蜊与芥合食之,使人心痛,三月一动。

又云:诸果合诸螺蜊食,令人心痛,三日一发。(一曰合芥。)

又云:诸菜合煮螺蜊蜗,食之皆不利人。

又云:猪肉合鱼食,不利人。(一曰入腹成噎。)

又云:猪肝脾鲫鱼合食,令人发损消。

又云:猪肝不可合鲫鱼子卵,食之伤人。

又云:猪肝合鲤子及芥菜,食之伤人。

又云:凡猪肝合小豆食之,伤人,心目不明。

又云:凡食生肉合饮乳汁,腹中生虫。

又云:生鹿肉合食虾汁,使人心痛。

又云:麋鹿肉不可杂虾及诸刺生菜食之,腹中生虫,不出三年死。

又云:鹿肉合食鳀鱼之,杀人。(鲇一名鳀。)

又云:凡铜器盛猪肉汁,经宿津入肉中,仍以羹作食杏仁粥,必杀人。

又云:白蜜合白黍食之,伤五内,令不流。

又云:白蜜合食枣,伤人五内。

又云:白蜜不可合葱韭食之,伤人五脏。

又云:食蜜并啖生葱,反作腹痢。

又云:食甜酪勿食大酢,变为血尿。

又云:乳酪不可合食鱼脍,肠中生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饮生肉,生肠中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食生鱼,及成瘕。

又云:乳酪不可杂水浆食之,令人吐下。

又云:诸鸟肉及卵和合食,伤人。

《神农食经》云:生鱼合蒜食之,夺人气。

《千金方》云:白苣不可共酪食,必作𧏾。

又云:竹笋不可共蜜食之,作内痔。

《孟诜食经》云:竹笋不可共鲫鱼食之;使笋不消成癥病,不能行步。

又云:枇杷子不可合食炙肉热面,令人发黄。

又云:荠不可与面同食之,令人闷。

又云:鹑肉不可共猪肉食之。

《崔禹食锡食经》云:食大豆屑后,啖猪肉,损人气。

又云:胡麻不可合食并蒜,令疾血脉。

又云:兰鬲草勿合鹿肪食,令人阴痿。

又云:鹰勿合生海鼠食,令肠中冷,阴不起。

又云:李实不可合牛苏食之,王鳖子。

又云:葵不可合蕨菜食,生蛔虫。若觉合食者,取鬼花煮汁,饮一二升即消去。(鬼花者,八月九月梨花耳。采以为非常之备也。)

《马琬食经》云:猪肉合葵菜食之,夺人气。

《食经》云:鹿鴩并煮,食之杀人。

《朱思简食经》云:鲫鱼合鹿肉生食之,筋急嗔怒。

《养生要集》云:凡饮食相和失味者,虽云无损,不如不犯。膳有熊白,不宜以鱼羹送之,失味。

有膳鱼脍,不宜食鸡鴩肉羹送之,失味。

芥子酱合鱼脍食之,失味。

炙肉汁著浆清食之,有臊气,失味。

捣蒜齑不宜著椒食之,苦失味。

青州枣合白蜜食之,失味,戟人咽喉。

酢浆粥和酪食之,失味。

酢枣食饮酒之,失味。

食乳麋以鱼鲊送之,失味。

膳有鱼脍,不宜以兔羹送之,失味。

膳有乳麋,不宜以鱼肉送之,失味。

蒜荠合芥子酱食之,失味。

大豆合小豆食之,失味。

菘子合芜荑食之,失味。

大豆合小麦食之,失味。

小芥合蘘荷食之,失味。

芸苔合大芥食之,失味。

韭薤合食之,失味。

大芥合水苏食之,失味。

蓼合小芥食之,失味。

膳有糯食酢及酢菹食之,失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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