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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家取背输法第二

所属书籍:医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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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卷第一
卷第二
卷第三
卷第四
卷第五
卷第六
卷第七
卷第八(手足)
卷第九
卷第十
卷第十一
卷第十二
卷第十三
卷第十四
卷第十五
卷第十六
卷第十七
卷第十八
卷第十九
卷第二十
卷第二十一
卷第二十二
卷第二十三
卷第二十四
卷第二十五
卷第二十六
卷第二十七 养生
卷第二十八 房内
卷第二十九
卷第三十

杨玄操曰:黄帝正经椎有二十一节。华佗、扁鹊、曹翕、高⿰氵昋之徒,或云二十四椎,或云二十二,或云长人二十四椎,短人二十一椎。此并两失,其衷大致或疑。夫人感天地之精,受五行之性,骨节孔窍,一禀无亏,长短粗细,乃因成育,是以人长则骨节亦长,人短则骨节亦短,其分段机关无盈缩也。今云长人二十四椎者,其肢节宁即多矣。短人二十椎者,其肢节便少乎?是知骨法常定,肢节无差。时人穿凿,互生异见,宜取轩后正经,勿视杂术之浅法也。然华佗,扁鹊并往代名医,遗文旧迹岂应如此?当是后人传录失其本意也。又云:诸输皆两穴,侠脊相去三寸,诸家杂说多有不同。或云:肺输第五椎,心输第七椎;或云:相去二寸半;或云:二寸;或云:三寸三分;或云:诸输皆有三穴。此又谬矣。《明堂》者,黄帝之正经,圣人之遗教,所注孔穴靡不指的。又皇甫士安,晋朝高秀,洞明医术,撰次《甲乙》,并取三部为定。如此,则《明堂》《甲乙》是圣人之秘宝,后世学者宜遵用之,不可苟从异说,致乖正理也。

杨上善曰:取背输法,诸家不同者,但人七尺五寸之躯虽小,法于天地,无一经不尽也。故天地造化,数乃无穷,人之输穴之分何可同哉。昔神农氏,录天地间金石草木三百六十五日种法,三百六十五日济时所用。其不录者,或有人识用,或无人识者,盖亦多矣。次黄帝取人身体三百六十五穴,亦法三百六十五日,身体之上,移于分寸,左右差异,取病之输,实亦不少。至如《扁鹊灸经》取穴及名字即大有不同。近代秦承祖、《明堂》《曹氏灸经》等所承别本处,所及名亦皆有异。而除疴遣疾又复不少,正可以智量之适为用不可全,言非也而并为非者,不知大方之论,所以此之量法,圣人设教有异,未足怪也。

《黄帝明堂经》输椎法曰:

大抒在第一椎下傍。风门在第二椎下傍。肺输在第三椎下。心输在第五椎下。膈输在第七椎下。胃输在第十二椎下。三焦输在第十三椎下。肾输在第十四椎下。大肠输在第十六椎下。小肠输在第十八椎下。膀胱输在第十九椎下。中膂输在第二十椎下。白环输在第二十一椎下。

凡侠脊椎下间傍相去三寸也。

《扁鹊针灸经》曰:第二椎名大抒(各一寸半,又名风府。)第四椎名关输。第五椎名督脉输。第六椎名心输(与《佗》同。)第八椎名肺输。第十椎名脾输(与《佗》同。)第十三椎名悬极输(不可灸,杀人。)第十五椎名下极输。第十七椎名小肠输(与《佗》同。)第十八椎名三焦输(或名小童肠输。)第十九椎名腰输。第二十椎(主重下。)第二十一椎(不治。)第二十二椎(主腰背筋挛痹。)

凡十九椎应治其病灸之,诸输侠脊左右各一寸半或一寸二分。但肝输一椎灸其节。其第十三椎并二十一椎不治,杀人。

《华佗针灸经法》:第一椎名大椎。第三椎名云门。第四椎名神输。第五椎名脉输(又云厥阴输,又名少商。)第六椎名心输(又云督脉输,又名膏肓。)第八椎名肝输(又云胃输。)第九椎名胆输。第十椎名脾输(与《鹊》同。)第十一椎名胃输。第十二椎名肠输。第十三椎名太仓输。第十五椎名阳结输(又云气海输又云不可灸。)第十六椎名裂结输。第十七椎名大少(小)肠输(与《鹊》同。)第十八椎名三焦输(又云八辽输。)第二十椎名手少阴输(又云重下输。)第二十一椎名胃输(又云解脊输。)第二十二椎名尽肠输(又云八辽输。)第二十三椎名下极输。

凡诸椎侠脊相去一寸也。

《龙衔素针经》曰:热府大椎上去发一寸横三间寸。心输第三椎横相去三寸,一名身枢。风门第四椎相去三寸。肺输第五椎相去三寸(与《佗》《鹊》同之。)肝输第七椎相去三寸(与匡家同。)胃管下输第八椎相去三寸。小肠输第十七椎相去三寸(与《鹊》同。)大肠输正当脐(又云第十五椎。)督脉名中脊。

凡人身长短肥瘦,骨节各有大小,故不可以一法取,宜各以其自夫、尺、寸为度。横度手四指为一夫,亦云部。

僧匡及彻公二家与上件四经不同者别出:

风门第三节。心输第七节。膈输第八节。脾输第十二节(又云十六节。)胃输第十一节。小肠输第十二节。大肠输第十三节。结肠输第十五节。太阳输第十七节。少阳输第二十节。督脉输第二十二节。凡侠脊相去二寸半。瘦人相去二寸二分。

上件,五家背输椎法与《明堂经》不合者别出如上,与其经不异者不在上例。

《背输度量法》曰:凡人有长短肥瘦,随形量之,不得同量。脏腑十二输欲令详审者,宜以绳度之。夫数节输者,从大椎输如数为数也,今呼输者是孔穴也。

《黄帝素问》曰:欲知背输,先度其两乳间,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其半已,即以两禺相柱也,乃举臂以度其背,令其一禺居上,齐大椎,两禺在下。当其下禺者,肺之输。复下一度,心之输。复下一度,右角肝输;左角脾输也。复下一度,肾输。是谓五脏之输,灸刺之度也。

《黄帝九卷》曰:若取人节解者,可从大椎骨头直下至尻尾骨端度取,分为二十二分,还约背,当分之上,即其穴也。但肝一输,当上灸之,余穴无不侠两边各一寸三分也。

《金腾灸经》曰:脏腑十二输,经连经,法从大椎直穷骨中折度去其半,乃取余半四折之,皆令平等,点所折处同申所点度上。从大椎下至中脊,第一点名为膈输;第二点名为肺输;第三点名为心输;下头正中央名为肝输。又从肝输下至穷骨仍为八折,皆令平等。因申从肝输至穷骨之第一点为胆输;第二点名为脾输;第三点名为胃输;第四点名为肾输;第五点名为大小肠输;第六点名为三焦输;第七点名为膀胱输。下头住穷骨。

凡脏腑输皆侠脊相去二寸半,唯肝输正脊中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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